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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崇州等多地狗咬人事件频发,后续处理及责任认定引关注


10月16日,在四川崇州发生了一起恶犬撕咬女童的事件,此事件使得“狗咬人”这个一直被反复提及的话题,再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并且还直接引发了全国多地针对养犬管理展开的“雷霆行动”。今天,我们不谈论情绪方面的内容,仅仅谈论责任以及防范,深入挖掘一下这起悲剧背后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以及治理难题。

狗主人难辞其咎的法律责任

在这起案子里头,首先承担责任的就是狗主人。依照律师所做的分析,那些饲养大型烈性犬的主人,本来就应该预见到狗是存在危险性的,然而却因为疏忽大意,仍旧放任狗在小区里四处游荡,进而致使一名两岁半左右的女童身受重伤。要是女童的伤情最终被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狗主人极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所要面临的则是最高可达七年的有期徒刑。

不只是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逃避不了。按照民法典,动物饲养人必定要为动物的危险性承担责任。狗主人不但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直接产生的损失,要是导致残疾,还需要给付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李文凯着重指出,倘若饲养的是被禁止饲养的犬类并且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从而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最高能够判处七年。

一种更为严重的后果是,要是狗主人蓄意地故意指使他们所养的狗去实施咬人行为,就这样则构成了然故意伤害罪。另外居然还存在有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是明明知道那是被禁止养的这类有high危险的犬只品种,然而这个人却那么放任它去伤害那些不特定的普罗大众,然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甚至有可能会被追究起刑事方面的责任。这无疑是给所有养犬的人都敲响了一记警钟哈:手里握着的那个牵引绳,它的一头是连接着所谓的自由,而另一头竟然是系着刑责。

小区物业并非可以置身事外

事情是在小区里面发生的,物业公司是不是应该要负责任啊,这成了公众另外关注的一个焦点。律师廖建勋讲,物业公司在管理的区域是有着安全防范义务的。要是物业平常对小区内有些人遛狗不牵绳子的情况装作看不见,没有及时去进行劝阻,又或者当事件发生时没办法提供必需的安全保障,那就算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此种情形之下,物业不但得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兴许要依据过错程度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律师徐嵩亦指出,责任认定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要是事件突然发生且物业平常存有管理举措,责任也许较小;可是倘若这条狗屡次伤人或者被投诉,物业却疏于管理,那么物业就必定要为其“不作为”付出代价。

倘若流浪狗将人咬伤,物业所负的责任会更加清晰明确。要是伤人的狗属于流浪狗,然而物业却并未施行抓捕、驱赶这类必需的防护举措,进而致使伤害出现,那么物业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对物业管理提出要求,其不能仅仅局限于张贴告示,而是要有更为主动、更为有效的常态化管理行动。

不文明养犬为何屡禁不止

虽说有法做依据,然而遛狗的时候不牵绳这般的不文明行为却还是常常出现。律师徐嵩归结出来三点缘由,一是部分饲养人遵守规则的意识薄弱,只为贪图自身方便;其二,小区属于个人居住范畴的区域,行政管理机关日常实施监管不容易兼顾到达每一个角落;其三呢,饲养狗的人群数量巨大,纯粹依靠执法人员去进行查纠处理,那种成本过高了,要是持续下去会很难办。

这种治理方面所面临的困境,致使规则有的时候就如同不存在一般。好多违规的行为,唯有在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之后,才会被予以追究,而日常那些轻微的违规行为,由于难以获取证据以及进行执法,从而变成了“法不责众”所涵盖的灰色区域。这就致使了一部分养犬之人怀有侥幸的心理,把公共安全放置于危险的状况之下。

深圳广州等地数据揭示问题严重性

问题究竟严重到了啥程度,数据十分惊人,按照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并非全然的统计计算得出,我国一年当中,猫咪跟狗狗咬伤人的数目大概有 4000 万。就算是在养犬登记办理占比偏向多一些情况下的深圳城市,就在 2023 这一年头八个月的时间那里,同样出现了 6.3 万人遭遇到犬类致使受伤暴露风险的状况,这个数目背后是数不清数目那样多百姓家庭藏着说不尽令人惊恐以及遭受肉体伤痛的情况。

司法方面的数据,同样证实了纠纷出现的频繁特征。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将“狗咬人”当作关键词进行搜索,能够找到将近一千篇法律文书。在广州存在着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有一名男子在遛狗时没有牵狗绳,致使犬只把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扑倒,造成了九级伤残的后果,最终被判定需要赔偿将近十万元。这些实实在在的案例以及冷冰冰的数字,都在起着提示我们问题严重性的作用。

多地迅速响应严查不文明养犬

崇州事件发生之后,舆论所产生的怒火很快就转变成为了各地的实际行动,四川、河南、上海等地方纷纷发布文件,宣告要严格管理养犬行为,执法人员走上街头进行执法,抓捕流浪犬以及禁养犬的新闻屡次出现在报纸上,一场针对不文明养犬的集中治理风暴在全国范围之内开展起来。

市民投诉后,得到了更为积极的响应,有市民反映小区存在遛狗不牵绳现象,派出所迅速派出社区民警进行走访,还要求物业加强巡视提醒,这种从“民呼”到“我应”的快速转变,让公众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决心,也表明执法力量正在尝试打破以往监管不力的僵局。

完善法规与公众监督双管齐下

法规在广州等地早就清晰明确了禁养名单,像把罗威纳犬等36种犬列入黑名单,还针对遛狗牵绳等相关行为制定了规定。法律是存在的,重点在于执行。律师徐嵩给出了建议,应为鼓励市民踊跃举报,像是在小区当中看到遛狗未牵绳就进行拍照举报,以此构建起无所不在的监督网。

律师李文凯还提醒那些养宠物的人,一定要给宠物注射防范疾病的疫苗,并使用绳索拴住,一旦宠物伤到人就要立刻送去医疗救治的地方。同时,他还告诫周围邻居,特别是家里带着小孩的父母,要和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宠物以及在街上四处流浪的动物保持一定距离,不要给这些动物投放食物或者去招惹它们。只有让饲养宠物的人懂得自律,让行政机关严格管理,让公众进行监督,众人都做好自我保护,多种措施一起实行,接着才能防止下一个令人痛心的悲剧事件发生。

于小区之中,你所碰到的、最令你心生反感的养犬行径究竟是什么呢?欢迎在此评论区里留言予以分享,同时也要进行点赞以及转发,从而让更多的人去关注文明养犬这一情况哦!